阳明病下血、谵语者,此为热入血室。医发其汗以下,又重释前义,亦蛇足矣。
今以泄利下重四字,移至四逆下,则本方乃有纲目。 种种是水气为患,不发汗利水者,泄利下重故也。
若小《内经》云∶“阳明之至短而涩。 若汗多,微发热恶寒者,外未解也。
此阴并于上,阳并于下,故寒伤形,热伤气也。少阳腹中痛者加芍药,此加附子,其法虽有阴阳之别,恐非泄利下重者宜加也。
桂、芍、甘草,得桂枝之半;柴、参、芩、夏,得柴胡之半;姜、枣得二方之半,是二方合半非各半也。然胃家未实,阴脉尚多,故脉迟脉弱者,始可和而久可下。